离职不能提取?异地购房提取或暂停?深圳官方回应公积金新政!

来源:奥一网07-20 14:39

近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公安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进行限制,同时在审批方面加强管控。

19日中午,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发布了这条《通知》,随即引起各大媒体的关注和转发。在当天网络媒体的转发过程中,有误读甚至认为“离职以及异地提取公积金要暂停”,引发一片恐慌。

此次引发关注的文件全称是《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公安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

具体内容显示,今年5月,广东省住建厅转发国家四部委联合下发的有关《通知》。旨在贯彻中央有关住房政策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

【核心内容】

该《通知》有4条核心内容:

(一)提取政策要向首次置业、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和在户籍地或缴存地购房等情况倾斜。加大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支持力度。

(二)对于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和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等情况,不允许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对于异地购房尤其是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各地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阶段性停止实施该类型提取政策;继续实施该类型提取政策的地方,要严格审核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格。

(四)严格落实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有关政策,原则上必须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移个人住房公积金,不得选择通过离职提取方式提取。

由于只是程序性的文件挂网,没有任何解读。在网络媒体第一时间抓取信息的过程中,引起了部分理解偏差。前两条内容受到网评广泛支持;后两条内容,引发异地提取公积金出现障碍的疑虑,媒体还归纳出了四个“不准”。

1

“假离婚”提取:不准

根据《通知》要求,对于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不允许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

异地购房提取:或叫停

异地购房尤其是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各地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阶段性停止实施该类型提取政策;继续实施该类型提取政策的地方,要严格审核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格。

3

离职提取:不准

在公积金异地转移方面,《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落实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有关政策,原则上必须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移个人住房公积金,不得选择通过离职提取方式提取。

4

频繁买卖:不准

出现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房源不断倒腾涉嫌回避限价的情况,不允许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很多人也担心此次“文件风波”会不会影响深圳,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称:深圳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业务,目前一切都正常办理。去年11月,深圳上调了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租房提取的,月提取额从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的50%提高到65%,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的,月提取额从申请当月月应缴额的30%提高到40%。


深圳公积金有13种提取情形主要包括:5种住房消费提取情形和8种其他提取情形。这13种提取情形涵盖了所有缴存职工,只要是深圳公积金缴存职工,都可以办理提取业务。

深圳公积金查询:2016深圳公积金提现的13种情况

  五种住房消费提取情形

  1、购房提取。

  适用条件:深圳市内或异地有房,且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未过两年者。2010年9月30日之后购买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异地)不得提取。中金网11月23日

  提取额度:

  一套房为购房总价款,同时不超过账户余额;

  二套房为账户余额的6成;

  三套房及以上为账户余额的6成(2010年9月30日后购房的,不予提取)。

  提取次数:1次。

  所需材料

  身份证;

  公积金卡;

  一手房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二手房房产证复印件和契税税票。

  办理时限

  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租房提取

  适用条件:深圳市内无房者。

  提取额度

  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50%×可提取月份。

  可提取月份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为初始缴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

  提取次数:

  柜台办理的,每年可办理2次;

  自助办理的,每月可办理1次。

  所需材料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职工身份证(原件);

  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还贷提取

  适用条件:偿还深圳市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贷款。

  提取额度

  首套房月提取额为实际月供,二套房月提取额为申请月应缴存额的6成。

  一年一次还贷提取最多可追溯前24个月的未提取额。

  提取次数:每年1次(按月委托提取的,每月一次)。

  所需材料

  身份证;

  公积金卡;

  贷款合同;

  抵押合同;

  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明细(办理一年一次时提供)。

  4、建造翻建大修深圳市内住房

  适用条件

  在深圳市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拆迁补偿增大住房面积。

  提取额度

  翻建、建造、大修总价款,一套房不超过账户余额,二套房不超过账户余额6成。

  提取次数:1次。

  所需材料

  身份证;

  公积金卡;

  拆迁补偿增大住房面积的,提交经产权登记部门备案的房屋拆迁赔偿(补偿)合同、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建房的,土地权属证明、市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复、报建批复或者其他批准证明文件、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翻建的,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市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翻建批复或者其他批准证明文件、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大修的,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市建设部门或者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

  5、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适用条件:深圳市内有房,且不符合购房和还贷提取条件。

  提取额度

  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30%×可提取月份。

  可提取月份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为初始缴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

  提取次数

  柜台办理的,每年可办理1次;

  自助办理的,每月可办理1次。

  所需材料

  身份证;

  公积金卡。

  八种其他提取情形

  1、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

  适用条件:深圳社保转移或者停缴三个月以上者。

  提取额度:全额提。

  提取次数:1次。

  所需材料

  身份证;

  公积金卡。

  2、户籍迁出本市销户提取

  适用条件:户籍迁出深圳市者。

  提取额度:全额提。

  提取次数:1次。

  所需材料

  身份证;

  公积金卡;

  户口迁移证明。

  3、国外或港澳台定居销户提取

  适用条件:在国外或港澳台定居者。

  提取额度:全额提。

  提取次数:1次。

  所需材料

  身份证;

  公积金卡;

  户口注销证明或者永久居留权证明。

  4、退休销户提取

  适用条件:已领退休证或已达法定退休年龄

  提取额度:全额提。

  提取次数:1次。

  所需材料

  身份证;

  公积金卡;

  退休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不提供)。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适用条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者。

  提取额度:全额提。

  提取次数:1次。

  所需材料

  身份证;

  公积金卡;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能力或者一级或四级残疾人证。

  6、大龄且账户封存两年提取

  适用条件

  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

  提取额度:全额提。

  提取次数:1次。

  所需材料

  身份证;

  公积金卡;

  本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或者失业证。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适用条件

  深圳市户籍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提取额度:全额提。

  提取次数:不限次数。

  所需材料

  身份证;

  公积金卡;

  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

  8、大病提取

  适用条件

  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的: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提取额度:不超过医保报销后的自费部分。

  提取次数:不限次数。

  所需材料

  身份证;

  公积金卡;

  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书、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住院费用清单、本市社保票据),凭证开具时间与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两年以内。

  提取流程

  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已经修改的可跳过此操作流程。

  公积金提取网上预约:职员→登陆官网→登陆办事大厅→(凭数字证书/秘钥)登陆→点击“提取业务办理预约”模块→填报信息→预约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提取:申请人→持规定的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专柜→业务办结

  办理地点

  网上办事大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s://nbp.szzfgjj.com/newui/login.jsp?transcode=pri)

  银行网点:深圳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可在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7家银行网点办理。这些银行网点可以进行个人账户设立、联名卡业务、汇补缴业务、缴存基数比例调整、公积金缴存提取等业务办理。您可以选择就近的银行网点进行业务办理。

  深圳公积金查询方式

  1、网上登录查询

  您可以进入深圳住房公积金官方查询网站查询。

  官方查询网址:http://www.szzfgjj.com/

  查询项目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公积金贷款利率以及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问题。

  如果只是想查询深圳住房公积金余额,则可以直接进入查询页:http://www.szzfgjj.com/fzgn/zfcq/

  *个人登录时,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身份证号码有字母的用数字“0”代替。

  *如果忘记了账号密码,则需要带身份证原件及公积金对账簿到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密码重置。

  2、网点查询

  带身份证原件到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或有公积金业务的银行网点查询。

  深圳三个服务网点(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综合管理部

  电话:0755—23958382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安托山七路1号裕和大厦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30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龙岗管理部

  电话:0755-23958663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黄阁北路龙岗天安数码新城2号楼2层A202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30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宝安管理部

  电话:0755-23958663

  地址:深圳宝安区西乡大道288号华丰经济大厦东侧2楼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30

(奥一网综合南方日报、深圳新闻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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