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修改管理规则 业主可电子投票决定

来源:南方都市报04-23 06:12作者:综合

南都讯 不管小区物管还是业主委员会都发现要征集业主意见,或是召集业主来投票表决小区事务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有的小区因为业主无法集中,迟迟未能成立业主委员会,电子投票或许能有效解决这个问题。为保障业主对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行使表决权,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规范电子投票活动,江门市住建局起草了《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业主电子投票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对于哪些事项可以进行电子投票,如何投票作了详细规定,目前正征求意见。

制定、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可电子投票决定

《意见稿》提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表决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建立表决系统初始数据库,负责全市电子投票活动的指导工作。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本辖区电子投票活动的监督指导工作,配合建立表决系统初始数据库。

这里所指的电子投票,是指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供的物业事项表决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表决系统”)为平台,业主通过微信等渠道对依法应当由业主大会决定或者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的活动。

《意见稿》指引提出,这些事项,可以采用电子投票:制定、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修改管理规约;选举、更换、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续聘、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决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续筹方案;依法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依法改变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合法经营,管理和使用经营收益;制定和修改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补贴标准和业主委员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薪酬标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依法约定应当由业主大会表决或者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开展电子投票的程序

对于如何开展,《意见稿》明确主要有以几个程序。发起投票。投票组织者登录表决系统创建投票业务。填写小区名称、所属区域、投票开始时间、投票截止时间、投票事项等基本信息,按照系统模板表格导入已确认的业主信息,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完成后提交审核。

审核投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按职能审核投票业务。投票前通知。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审核通过后,电子投票开始时间的15日前,表决系统自动向全体业主推送投票短信或微信通知。

业主电子投票。表决系统于投票开始时间起自动向业主发送投票信息,在投票截止时间自动停止电子投票。补充投票。会议组织机构可以采取电子投票器投票和书面表决投票对微信投票进行补充。

会议组织机构应当于投票表决结果生成之日起3日内,将投票表决结果向全体业主公示,电子投票结果公示不少于7日,业主大会会议采用了书面表决票形式的,公示不少于30日。

投票表决结果需保存5年

对于统计投票结果,《意见稿》提出,业主大会会议有多项表决事项,业主仅对其中部分表决事项投票的,表决系统在统计投票表决结果时,该业主未投票的其他事项的表决意见视为弃权;该业主计入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人数。

业主采用电子投票的,可以在“江门住建”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已投票意见。电子投票有效期限内无业主采用书面表决票补充投票的,投票表决结果应当于电子投票截止时间,由表决系统自动统计业主电子投票意见并生成;电子投票有效期限内有业主采用书面表决票补充投票的,投票表决结果应当在书面补充投票的表决意见已全部录入表决系统后,即刻由表决系统自动统计业主的电子投票表决意见和书面补充投票表决意见并生成。表决系统应当妥善保存电子投票表决结果,保存时间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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